2018年哈尔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将于3月12日-16日进行。本次报名继续采取报名点核验学生报名资格、派发考生号再由考生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的方式进行。
各类考生须先到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核验: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于3月12日-14日,到学籍所在初中学校报名;我市户籍的往届生和返穗生于14日-16日,到户籍所在区招考办(基教科)报名;我市往届借读生于14日-16日,到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招考办(基教科)报名;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生于14日-16日,到居住地所在区招考办(基教科)报名。
考生完成资格核验和摄像后,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中考服务平台(http://zhongkao.gzzk.cn/)进行网上报名,主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申报各类升学资格和体育考试项目,最迟须于3月16日17:00前完成网上报名信息确认,逾期未确认的,报名无效。申报相关资格的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报名点提交审核材料。此外,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升学的考生,须交纳考试费。
今年是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政策全面实施的第二年,为进一步提高来穗人员随迁子女资格审核工作效率,已于初三上学期末预先采集了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身份证信息,并通过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对采集的考生监护人户籍、社保和居住证数据进行比对和审核。预审结果在中考服务平台的考生个人信箱发布,以便考生有充足时间准备相关材料。中考报名期间,考生通过中考服务平台进行随迁子女资格网上申报,审核工作将同步进行,审核结果将在中考服务平台更新,考生可登录查询各项条件审核结果,对结果有异议的,可提供相关复核材料到初中学校进行申诉。5月11日前,各初中学校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随迁子女名单。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选择继续留在我市报名和升学,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高中和中职学校,也可选择回原籍升学。
在升学资格方面,今年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新增“优粤卡”持有人随迁子女,加分和照顾录取考生新增“公安烈士子女”和“公安英模(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其他各类升学资格申请条件保持不变。需提醒考生注意的是,指标生的报考资格无需考生网上申报,中考服务平台将直接呈现有关的资格信息和审核状态,考生可实时查阅。指标生报考资格的认定有时间限制,户籍迁入我市的截止日期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资格认定日期均以3月30日截止,逾期均不予享受指标生报考资格。3月30日后审核通过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不予享受指标生资格,只享受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资格。
今年考生报考范围有所调整,一是按照《番禺区南沙区行政区划调整交接协议书》约定,今年南沙三镇(东涌镇、榄核镇和大岗镇)的过渡期已满,南沙三镇考生须按自身情况选择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升学。二是我市认定的哈尔滨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可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其中区属公办哈尔滨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户籍生,且招收外区户籍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总计划的15%。哈尔滨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不参与指标到校招生。
各类考生具体报考范围、各类升学资格申报所需条件和材料、以及相关报名要求,考生可通过哈尔滨招考网、“哈尔滨招考”官方微博和微信查阅,我办也将第一时间通过上述渠道发布各类中考资讯。同时,为更好地为考生答疑解惑,我办将于报名前一日(3月11日9:30-11:30)举行“阳光招考在线”报名专场电话咨询会,届时将由市教育局、市招考办和11区招考办(基教科)工作人员在线接听来电,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拨打118114参与咨询。
哈尔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
编辑者:哈尔滨家教网(www.hrbqhjj.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