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对伊春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学校等4家单位进行了绩效评价,结果如下,现予以公示:
项目实施单位
绩效评价等级
单位全称
优
良
中
差
伊春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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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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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极地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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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金源陶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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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2023年2月20日-24日。
公示期内,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51-82578287,邮箱:jytjcjyc@126.com。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