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黑龙江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安排,经省内外专家线上初评、线下实地考察程序,共遴选产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10所,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10所,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5月6日至5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向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反映。
联系电话:0451-53671946,5364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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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黑龙江省首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中心名单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23年5月5日
附件:
黑龙江省首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
达标校和示范中心名单
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
黑龙江大学
哈尔滨工程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东北林业大学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哈尔滨医科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齐齐哈尔大学
佳木斯大学
牡丹江医学院
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
齐齐哈尔医学院
哈尔滨学院
大庆师范学院
牡丹江师范学院
黑龙江职业学院
哈尔滨石油学院
黑龙江财经学院
绥化学院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