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23年高考高校专项计划和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为41个地区(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林甸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延寿县、绥滨县、饶河县、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县、同江市、海伦市、巴彦县、木兰县、依安县、克山县、勃利县、绥棱县、孙吴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虎林市、密山市、鸡东县、穆棱市、绥芬河市、东宁县、漠河县、塔河县、呼玛县、爱辉区、逊克县、嘉荫县、萝北县)。申报高校专项计划和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黑龙江省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现将黑龙江省2023年高考高校专项计划和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方式如下:
电话:0451-82376049
收信单位: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普招处
邮编:150090
来访接待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
附件:黑龙江省2023年高考高校专项计划和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不含高职单招录取考生)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