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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考征集志愿通知第12号
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次录取院校B段投档后,尚有少量剩余计划,现进行本科第一批次录取院校B段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时限为:7月25日8时起至7月25日12时止,过时一律不予受理。征集志愿有关要求如下:
一、填报征集志愿(不包含少数民族预科班)的考生高考成绩须在我省本科一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史类430分,理工类408分,含照顾政策分)上且未被录取。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均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根据国家招收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生的有关文件精神,填报相关院校征集志愿的分数要求详见附表,填报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具有41个县的农村户籍。
二、征集志愿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仍以我省《2023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请考生务必仔细查询后再选报。有关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代号、名称和专业代号、名称详见附表。
三、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本人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23年黑龙江省高考网上填报志愿入口及志愿查询入口”,并按系统提示及要求依序完成填报征集志愿的操作(网报服务电话:0451—82376072,82376270)。
四、凡高考成绩未达到本次征集志愿分数线要求,或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查询到录取结果的考生,将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凡高考成绩已达到征集志愿分数线要求,并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查询到“院校在阅”状态,又被拒绝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均为即将被录取,院校不再退档,只待确定录取专业及办理录取手续,请等候查询录取结果。
附表:
本科第一批次录取院校B段征集志愿招生计划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