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黑龙江省活动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指导相关单位组织开展了2023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黑龙江省活动常规项目基础教育组、中等职业教育组作品遴选工作。经各地各校推荐、省级评审,确定了一等奖20件、二等奖40件、三等奖80件(各类作品获奖情况详见附件),其中一等奖与二等奖作品推荐参加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现将获奖作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14日至9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活动组委会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保密。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公示期内通过邮寄件或电子邮件(扫描件)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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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教师部分)黑龙江省活动常规项目基础教育组、中等职业教育组获奖作品公示名单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23年9月14日